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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作者] 【多情的妻妹】(旧文应邀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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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狼友都把文章重点表达的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很到位给予赞赏,我也是觉得人物的心理活动很真实,但是唯一一个缺点是:相对于细腻的人物心理描写,性爱过程的描写就相对有点逊色了,显得有点粗糙,或许描叙的更为幼细点,想些性爱中的玩意。个人意见,不对之处望LZ大大品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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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zdg66 金币 +2 多谢认真点评 2009-4-1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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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此帖。文章虽然不长,但是很真实,很流畅,虽然是H文,却给人言情小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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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点有技术含量的,“一边轻柔的分开她的阴唇,将她非常稀少但却异常隆起的阴阜,色泽红润不甚肥厚的阴唇,由于强烈的性欲使得不分自开的阴道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是阴毛稀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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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半个妻,作者真有福气,坐享齐人之乐。虽然过程是有点偷偷摸摸,但是正是令人心惊肉跳这种感觉才是最刺激,也是许多人一直在刻意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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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zdg66 金币 +2 仔细阅读,认真回复! 2009-4-2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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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描写细腻,文笔也优美,虽是旧作,重新再读,依然感人,谢谢楼主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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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的回复强旱.雷到我了.同意回复.2楼肯定是高水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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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H文我就看多了,而这个小姨型的也看过不少。怎么说呢?这篇文章的表述看得出来是一个刚进来的作者,文章还稍显得有点稚嫩,不过也正是这个因素,这篇文章还有着一丝的清纯,简单而不浮躁,小小的波折稍为令文章充满人情味,这个是兼顾着伦理和欲焰的碰撞,希望作者下一次的大作可以让我们更大的享受。同时,不要丢失这种稚嫩中带点羞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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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处可能是口语化的,拿出来和作者商榷:
“可是老婆在我只好忍住,”似应为“可是老婆在时我只好忍住,”
“为了能让小姨子在此地站住,”似应为“为了能让小姨子在此地长住,”
“小姨子我结婚时见过,”似应为“小姨子结婚时我见过,”
同3楼探讨:有些口语化和俗语化的句子就这样,改了,达不到表达效果,不改,容易引起歧义。
“可是老婆在,我只好忍住,”这句实际加个标点就可以,口语时,在标点处也是顿一下的;
“为了能让小姨子在此地站住,”没看原文,如果是投奔,可能是站住脚的意思,也可能如3楼理解,是子误;
“小姨子我结婚时见过,”这句最难搞,不知道是小姨子结婚时还是我结婚时,按作者的写法,在我们这里一般理解为我结婚时见过小姨子,就是小姨子参加了我和她姐姐的婚礼。没看原文,不知道小姨子婚否,如前提小姨子未婚,这句没毛病,如已婚,“小姨子,我结婚时见过,”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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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篇好文章,不管是真是假,但给人的感觉是非常的真实。楼主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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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风不错,写的比较生动和详实。好像真有其事似的。再贴也是情理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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